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法医物证实验室的整体布局应考虑隐性样品污染的风险,以减少对检测结果和人员的影响。实验室各区域应单独满足单向流程要求,区域内设备和器物应有明确标记,防止专业设备和物品在不同工作区域混用。
一、DNA亲子鉴定试验室区域配备
1、必要的区域设备
采样室:主要用于采集、包装、照片等生物学检验材料;
样品储藏室(柜):主要用于检验材料的登记和存放;
实验室:主要进行血斑、精斑确认试验和种属试验(不从事个体识别的实验室可不配置);
DNA提取室:主要用于DNA提取。对于DNA含量极低的材料,如毛干、旧骨骼等,应设置专门区域进行DNA提取和定量;
PCR扩增室:主要用于PCR反应的加样和扩增;
PCR产品分析室:主要用于检测和分析PCR扩增产品。
2、推荐选择区域配置。
杀菌室:主要用于消除设备、器具;
试剂配制区域:主要用于试剂的配制、分装和未开封试剂的储存。
二、DNA亲子鉴定实验室设备配备
检测设备及相关设备,均应进行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1、必要的仪器配备
1.1遗传分析仪;
1.2PCR扩增器;
生物安全柜1.3;
1.4超净工作台;
1.5高速离心机(超过1000rpm);
1.6低速离心机(1000-1000rpm);
1.7分析天平;
1.8移液器;
1.9控温器;
1.10纯水仪;
1.11振荡器;
1.12冰箱;
1.13灭菌设备;
1.14紫外灯。
2、推荐选配仪器配备设备。
2.1核酸蛋白检测仪;
2.2荧光定量PCR仪;
2.3恒温混匀仪;
2.4板式离心机;
2.5生物显微镜;
2.6电热干燥箱;
2.7骨DNA提取工具(电钻、破碎机等)。
三、DNA亲子鉴定实验室人员配备
在进行法医物证DNA鉴定项目之前,司法鉴定中心应有3名以上具有法医物证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员。
1.职位要求
司法鉴定人:应当取得省司法厅授予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司法鉴定人助理:应当取得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司法鉴定人助理证书。
2.培训要求
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司法鉴定中心应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四、DNA亲子鉴定实验室试剂配备
DNA试验室扩增试剂应符合《法院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A815-2009),或者其它经过认可或验证的试剂盒。为了控制内部质量,实验室应配备两套以上的试剂盒。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配备Y染色体、X染色体等检测试剂盒。
五、试验资料
1、实验室操作指南或操作指导书
1.1实验操作:DNA提取、PCR扩增、电泳检验操作指南、DNA结果分析与亲权关系判断操作指南;
1.2仪器操作:设备使用、维护、维护操作指导书;
1.3试剂配制:试剂配制、储存操作指导书;
1.4其他:生物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计算机文件和数据控制操作指南等。
2、说明书
2.1商品试剂盒说明书;
2.2仪器设备说明书。
3、记录
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确保在可能的情况下识别不确定的影响因素,以确保检查可以在尽可能接近原始环境的情况下重复。记录应包括采样人员、检查人员和结果验证人员的标志。
3.1案例登记:受理记录、检验材料收集或接收记录、司法鉴定文件发放记录;
3.2实验记录:DNA提取记录、PCR反应记录、电泳记录、检测结果图、数据分析;
3.3仪器记录:仪器运行记录,仪器维护记录;
3.4其他:测试室温度和湿度记录,冰箱温度信息等。
4、司法鉴定文件。
4.1司法鉴定意见书;
4.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